北京在职研究生
40006-90680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08:00-24:00

全国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大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研究生频道报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迅速扩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国内外都享有声誉的著名学府。1997年成为首批被列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136阅读2012-10-22
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历史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库,也是一座丰富的思想宝库和智慧宝库。每个人的历史知识丰富了,能够寂然凝虑,思接千载,眼界和胸襟就可以大为开阔,精神境界就可以大为提高。
284阅读2012-10-22
中国地质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座落于海淀区学院路,是教育部直属的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国家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科院院士9。
219阅读2012-10-19
国际经济与贸易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的经济学科在全国享有盛誉,拥有一批全国一流的老中青结合的师资队伍。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
138阅读2012-10-18
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为了贯彻《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通知》(卫人发〔2004〕114号)和卫生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卫生系统在职人员参加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法律等研究生课程。
202阅读2012-10-18
经济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华大学是享誉世界的百年名校,莘莘学子孜孜以求的学术殿堂。在这里您可以将知识、资本与人脉等高度的相互融合,实现由产品、品牌经营到资本运营的突破性跨越。
190阅读2012-10-17
教育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17个二级学科,其中博士点13个,硕士点17个;教育学一级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同时拥有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
222阅读2012-10-17
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北京理工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一所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七十多年来。
195阅读2012-10-17
emba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中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中国企业将面临大的发展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局面。
270阅读2012-10-16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中国政法大学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 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111阅读2012-10-16
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成立于1999年,是国内较早从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的机构。作为中国管理培训事业开拓者,中心成立12年来一直坚持塑造职业经理,炼就卓越领导为教学。
267阅读2012-10-15
北京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北京理工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一所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首批设立研究生院。
146阅读2012-10-15
艺术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中国传媒大学办学目标被专业面向影视工作者、剧作者、传媒人、大学从教人员和其他有志于提高影视文化修养及影视文艺美学爱好者,以国际大视野和可持续发展及核心竞争力为教学目标。
217阅读2012-10-12
信息管理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所属大学专业名称所属院校学制/学费(元)上课方式查看简章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化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年/18000元周末班授课时间:除寒暑假及法定长假外每月上课。
156阅读2012-10-1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的博士点,其国际贸易学和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学科的教学和科研以五十年的历史和强有力的竞争力,成为国内的领先者之一。
197阅读2012-10-08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其前身是中国语言文学系),创建于1902年,至今已有109年的辉煌历史。现在的文学院拥有一大批站在各个学科前沿、享誉海内外的知名学者,其教学科研综合实力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213阅读2012-10-08
医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目前,人们对于医院的依赖越来越重,所以医院之间的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而对于医院的经营者与高层管理者就需要提高组织内部领导以及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这就需要通过一个平台。
221阅读2012-09-27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科建立两年后成立了统计学系,同时也是应社会需求来培养专业理论水平与实际操作水平结合的高层次人才。
281阅读2012-09-26
心理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为适应企业对高层次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需求,中央财经大学特开设产业经济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方向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中央财经大学心理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动态。
174阅读2012-09-26
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为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具备丰富的管理学和心理学知识的高层次人才,浙江大学理学部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整合教育资源。
228阅读2012-09-26

在线报名

姓 名:
手机号:
专 业:
错误提示
提 交

推荐简章

更多
欧洲塞万提斯大学
1.5-2年学制周末班 网络班
¥5.80
宁夏医科大学
2年学制周末班
¥2.40
南昌大学
2年学制网络班
¥2.98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