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在职研究生
40006-90680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08:00-24:00

全国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大全
9月20日下午,墨尔本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黄佩华教授应邀来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做学术交流,为学院研究生作了一场主题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学术讲座。讲座在蛟桥园北区财税大楼405室举行,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汪柱旺副院长主持。
196阅读2018-10-09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14〕50号)、《关于做好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18〕9号)、《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评选实施办法》江财研教字〔2018〕18号)及《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硕士研究生本人申请、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研究生院审核,评选出83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
5088阅读2018-10-08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下达江西省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赣教研字〔2018〕6号)。通知公布了2018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结果。
575阅读2018-10-08
经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面试考核等环节,并经研究生院讨论研究,报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现将2018-2019学年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2720阅读2018-10-06
为正风肃气,9月18日上午,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召开加强作风建设专题会议,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负责人及研究生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238阅读2018-10-05
9月18日,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召开了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教职工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会议由研工部部长程浩主持。
2431阅读2018-10-05
2018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补、缓考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294阅读2018-09-26
对于参加报名的考生可以获得证书,获得证书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可以获得单证在职研究生的途径,一条是可以获得双证在职研究生的途径,两种途径都是可以获得证书,但是考试的难度和分数线都是不同的。
303阅读2017-11-17
据在职研究生招生老师介绍,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与报考方式息息相关的,现在本校在职研究生有两种报考方式,一月联考和同等学力申硕。
240阅读2017-06-19
关于江西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公告,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江西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公布,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详细内容。
137阅读2016-02-16
2015南昌航空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通知,目前,很多高等院校GCT复试通知正在紧张的进行中,但是还有不少考生对于自己所报考院校GCT分数线以及复试方面的安排不是特别的了解。
609阅读2016-01-05
2015江西理工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通知,目前,很多高等院校公布了2015年十月在职联考GCT分数线以及GCT复试方面的安排。
860阅读2015-12-30
2015南昌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通知,随着公布十月在职联考分数线的院校越来越多,现在更多考生的重要事就是查询,自己所报院校的录取分数线肌肤是安排。
1405阅读2015-12-23
2016年一月MBA联考(考研)江西财经大学考场安排,2016年一月MBA联考(考研)将要在2015年12月26日进行考试,也就是本月底,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
144阅读2015-12-15
2016年江西一月联考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老师提醒大家,距离2016年江西一月联考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考生一定要时刻关注2016年江西一月联考一月联考的动向。
126阅读2015-12-08
2016年江西一月MBA联考(考研)人数再次下降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网讯:11月8日,是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现场确认的第一天。在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数千名考生冒雨排起了长队进行现场确认。最快一分钟可
190阅读2015-11-12
2016年江西省一月联考各报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汇总,目前,各地区一月联考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接下来就是进行现场确认工作额,。
261阅读2015-11-03
目前,2015年江西理工大学GCT考试已经结束,接下来考生最为关心的还当属GCT分数线问题,不知道2015年江西理工大学GCT分数线将会是多少,请看2015年江西理工大学GCT分数线预测
292阅读2015-10-26
2015年南昌大学GCT考试是最后一年举行,报考南昌大学GCT的人数也有所增加,这无疑加大了南昌大学GCT考试的难度,如果想要顺利的通过南昌大学GCT考试,只是努力的备考是不够的,请看2015年南昌大学GCT分数线预测
483阅读2015-10-23
为了更好地使报考2015年十月在职联考的在职人士通过考试,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整理了2015年南昌航空大学在职联考GCT分数线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32阅读2015-09-28

在线报名

姓 名:
手机号:
专 业:
错误提示
提 交

推荐简章

更多
欧洲塞万提斯大学
1.5-2年学制周末班 网络班
¥5.80
宁夏医科大学
2年学制周末班
¥2.40
南昌大学
2年学制网络班
¥2.98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