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
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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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制:2.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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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华中师范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之家 时间:2018-04-25 1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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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华中师范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目前,多所院校2015年十月在职联考GCT正在进行复试阶段,但是还有很多考生不是特别的了解详细信息,下面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老师特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通知,如下所示: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及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领域和计划指标专家评审意见》,现就做好我校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含教育硕士、农业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以利于学校发展、保证生源质量、均衡调配指标为基本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王恩科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李志明副院长和各招生学院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标准、工作程序和审定录取名单;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培养处,具体负责复试有关事宜。
 

三、复试资格审查
 

1.教育硕士、农业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均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要求及程序)。
 

2.审查材料:

(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经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交复试资格审查单位。

(2)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审查要求:各招生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情况不实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同时追究招生学院责任。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复试费用标准为 100元/人。
 

2.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于2016年2月18日前将复试成绩(电子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处308室。
 

附件:各领域复试要求及程序。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六年一月八日
 

附件:
 

(一)教育硕士复试要求及程序
 

1.复试条件:

招生学院专业类别复试分数线(英语不低于25)
城市与环境科学院学科教学地理136
化学学院学科教学化学140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现代教育技术140
教育学院教育管理163
历史文化学院学科教学历史140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教学思政140
美术学院学科教学美术140
生命科学院学科教学生物140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数学138
外语学院学科教学外语158
心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154

 

2. 复试程序: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按照学院要求,携带复试资料,直接到报考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和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凡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本部参加复试。
 

3. 复试资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上交一篇关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文章,字数在2000字左右,并在文章首页注明教育硕士复试材料及本人信息。
 

附:教育硕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秘书电话备注
城市与环境科学院马老师027-67861445 
化学学院李老师027-67867953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曹老师027-67861972 
教育学院张老师027-67868256 
历史文化学院庞老师027-67868292 
马克思主义学院姜老师027-67868143 
美术学院程老师027-67868321 
生命科学院熊老师027-67862336 
数学与统计学院熊老师027-67862070 
外语学院李老师027-67865916 
心理学院胡老师027-67868617 

 

(二)农业硕士复试要求及程序
 

1. 复试条件:

农村与区域发展 
招生学院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单科不低于20分)备注
国家文化产业中心24160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9160 
社会学院33160 
马克思主义学院26160 
政治学研究院3160 
 
农业信息化 
招生学院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单科不低于20分)备注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16160 
计算机科学院25160 
新闻传播学院35160 
 
农业资源利用 
招生学院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备注
城环学院23160差额

 

2. 复试程序: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按照学院要求,携带复试资料,直接到报考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和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凡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本部参加复试。
 

3.复试资料: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须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联考准考证原件。
 

三)法律硕士复试要求及程序
 

一、复试分数线
 

联考总分不低于159分,且英语不低于20分。
 

二、复试时间、地点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携带复试资料,于2016年1月16日上午8:00,到法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每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2016年1月17日8:30进行专业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地点:法学院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聂老师 027-67866130
 

三、复试方式、成绩核算
 

1.复试方式

专业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以抽题并当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以考试大纲的内容为主,含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
 

2.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联考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总和。初试联考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30%。
 

四、复试须携带的资料
 

1.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填写《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考生于复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查询本人学历证书,并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打印,连同复试材料一并上交。如无法查询学历的考生,请到当地省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并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公共管理硕士复试要求及程序
 

1. 复试资格

初试总分不低于11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20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可取得复试资格。
 

2. 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 2016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

复试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638办公室。

复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下午2:00—4:00。
 

3. 复试报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与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并签名(《复试信息表》见附件1,需A4纸打印);

(2) 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网报时填报的毕业证书为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4)资格审查表(须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1寸近期登记照片一张。

以上证件及材料请放入自备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
 

4.复试程序

(1)报到

先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638办公室填写报到登记表。

(2)接受资格审查

考生将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连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一并交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3)接受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时请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置考桌右上方。无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笔试)。
 

5.复试(笔试)科目、分数及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本次MPA研究生复试仅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 ,满分为100分;笔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6.成绩构成与录取标准

总成绩按联考成绩60%、复试成绩按40%计算,其中联考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录取以总成绩为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我校接收少数调剂考生

调剂办法:报考省内其它高校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2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20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70分。符合该成绩要求的考生请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申请表》(见附件2)。该《申请表》由原报考学校盖章后于2016年1月14日前送交我校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638办公室。经审查同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请申请调剂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8.其它事项

复试费100元,复试报名现场收取。

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联系电话:027-67868071

联系人:蔡老师
 

关键词:
GCT分数线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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