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关于做好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多出科研成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和《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师发〔2018〕62号,〔2016〕4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1、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翔
成员:李必文、程焰、刘江燕、景遐东、徐明波、黄燕霞、胡艳军、胡宏昌、常婕、张泰山、曾超、周友良
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研究生学院。
2、一级学科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5-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评审工作。
二、评选条件
1、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正式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学业奖学金(不含休学、延期毕业、有固定工资收入及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
2、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3、优先条件。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专业学科竞赛上获得奖励或荣誉;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社会声誉做出突出贡献。
4、一票否决。研究生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1)未按时缴清学费、住宿费。因家庭特殊原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须填写并同时提交《学费缴纳承诺书》;
(2)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
(3)有学术不端行为或逾期不申请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4)在科研工作、实验操作和学习实践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5)每学期旷课累计在15学时以上或1个月以上无故脱离学校及导师监管或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评审办法
各一级学科培养单位参照《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师发〔2018〕62号,〔2016〕43号)和《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含领导机构、评审办法等内容),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1、2018级新生(研一)。根据研究生的入学基本情况综合考察评定。具体考察点:(1)是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本科期间科研成果及成绩排名;(3)入学初、复试成绩综合排名。
2、2017级(研二)、2016级(研三)。根据在读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及科研成果、思想品德综合评价、上课考勤评价、迟到旷课情况、有无通报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定。
3、2016、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等次与评选比例参照湖师发〔2016〕43号文件第十九条执行,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等次与评选比例参照湖师发〔2018〕62号文件第十九条执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归招生学院进行统计和分配;交叉学科研究生纳入所在的一级学科培养单位进行统计;
4、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各一级学科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对存在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要及时予以通报,并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评审程序
1、提交申请。9月30日下午4点前,申请人向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培养单位提交《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xx年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xx年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评审公示。10月8日-10月12日,一级学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湖师发〔2018〕62号、湖师发〔2016〕43号文件的第十七条、十八条等相关要求开展本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的审核评定工作,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
3、材料上报。10月15日(周一)之前,公示无异议后,各一级学科培养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学院。申报材料包括:
①《XX一级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新、老生分开填报);
②《XX一级学科研究生未获学业奖学金名单》(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新、老生分开填报);
③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含评审委员会,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
④ 申报学生的《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xx年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xx年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新、老生分开,分别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⑤《学费缴纳承诺书》(纸质档,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装订在一起)
⑥公示材料(纸质档)
上述材料纸质档均须用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研究生学院207办公室。
4、审批发放。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10月底前后,按文件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裁决。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8年9月25日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热门简章
-
随着国家光学工程不但发展,该专业成为了国内领域人员提升专业实力的重点研修课程,近年来,我国在光学工程方面取得显著效果。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光学工程在职研究生的报考类型。
251阅读
2018-07-22 -
近年来,湖北师范大学作为国家重点人才培育基地之一,为国内各个领域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那么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数学在职研究生内容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下。
291阅读
2018-07-21 -
该校在上海地区是通过同等学力和高级研修班模式进行招生的,其招生类型是当前最受学员们喜欢的报考类型,具备该校条件的可免试入学,修满学分,学业成绩优秀的毕也生,由院校颁发结业证书。
344阅读
2018-09-29 -
据了解,该专业的招生院校是南昌大学和武汉工程大学,其招生模式为同等学力,这两所院校都对学历没有太大要求,在修满学分通过结业考试就可获得结业证书,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可申硕。
224阅读
2018-09-29
-
答
化学专业作为我国各大院校的重点学科,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青睐,许多在职人员都想通过报考化学在职研究生来提升自己。那么对于学员报考化学在职研究生能否提升学历这一问题,下面就为大家做出详细的介绍。化学在职研究生能获得什么证书?目前招收化学在职研究生的院校以湖北师
-
答
随着我国报考在职研究生人数的增多,各个院校都先后开设了相关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数学作为我国一大学科,每年选择报考的人也不在少数,那么对于想要报考数学在职研究生的人员来说是否需要参加考试?对此问题,请看以下详细介绍。报考数学在职研究生需要参加考试吗?目前数学在
-
答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在湖北工作已经有3年,想要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来提高自我,具体不了解报考该院校在职研究生对工作经验有要求吗?要求高吗?根据查询得知,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是当今最热门的院校,报考人数也日益增加,但是很多学员想要了解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在
-
答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目前在湖北工作,想要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来提高自我,但是我想详细的了解一下报考该校在职研究生是否可以提升学历?毕业后获得证书是双证吗?根据考查得知,目前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的考生逐年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但是很多在职工作人员想要
-
答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有工作人士不满意现在状态,因为想获得更高发展,现在职研究生的进修已经成了社会进步常态,其中参加报名湖北师范大学占据最多,那么,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是否能提升学历。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目前是以同等学力招生形势招纳学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