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
中央财经大学
  • 简章:27篇
  • 学费:¥2.50~20.80万
  • 学制:2~3年
  • 简称:中央财大,中央财经
  • 招生:江苏 上海 重庆 辽宁 浙江 山东 湖南 广东 四川 北京
  •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多少呢?

中央财经大学在国家的教育领域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同时利用独有的优势,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目前,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取得了重大成效,那么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多少呢?
提问时间:2018-04-25 14:59:48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 云老师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多少呢?
     

    中央财经大学在国家的教育领域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同时利用独有的优势,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目前,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取得了重大成效,受到众多社会人员的关注。那么,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多少呢?
     

    中央财经大在职研究生学费:
     

    据了解,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在多个专业领域展开招生活动,而且每个专业领域都开设了众多学习方向,专业不同,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整体上学费不高,在2-4万元之间,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学费: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在多个地区开设了学习课程班,如北京地区、上海地区、重庆地区等,地区不同,学费也是不一样的。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北京地区学费为2万元;上海地区学费为2.8万元;重庆地区学费为2.4万元。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金融学学费: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金融学开设的学习课程主要为金融企业发展与管理、金融市场运行与管理、商业银行经营与风险管理金融管理与投资实务等,学费在2.4万元至3.8万元之间,大都在学员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投资学学费: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投资学学费最低的仅为2万元,学费最高的则是在深圳地区开设的课程班,学费为4.7万元。
     

    总之,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并不是很高,最高的也低于5万元,所以对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有兴趣的,可放心报考,具体报考信息可联系在线老师。

我来解答:

提交即同意《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关键词:
学费中央财经大学
推荐阅读:

热门简章

更多
  •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的课程优势有哪些? 中央财经大学自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层次经济人才,被誉为“银行行长的摇篮”,如此巨大的成功得益于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整体的优势设置,如学科、课程。那么,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的课程优势有哪些呢?&

  •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金融心理学课程设置怎么样? 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社会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加大,为了满足社会对于高层次金融人才的需求,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开设了金融心理学课程。对于课程的含金量大小,比较直观的就是专业课程的设置是否合理得当。那么,中

  • 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还招在职研究生吗? 自在职研究生新政策公布后,很多考生对于2016年在职研究生报考产生了诸多疑问,不知道2016年在职研究生是否还能报考,各院校2016年是否还招在职研究生?那么,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还招在职研究生吗?&nbs

  • 2022年中央财经大学MBA在职研究生学费涨了么?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高校,,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该校开展的在职研究生课程受到了广大学子青睐,对于报考2

  • 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MBA联考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MBA联考网上报名将要本周六结束,对于报考中央财经大学MBA联考的考生来说,顺利的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进行现场确认,只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都完成后,2016年MBA联考才算顺利完成

  • 中央财经大学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该校经济学员于2003年成立至今,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优秀经济领域高级人才。自开展在职研究生课程以来,备受广大在职人士的青睐。

    148阅读

    2015-11-27
  • 中央财经大学建校已有多年的历史,在长期办学过程中,院校始终高度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以及人才的培养。自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开办后,不断的为国家输送了大批各行业优秀人才。

    152阅读

    2015-11-26
  • 为了更好地满足在职人士对于学历提升的需求,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开展了广泛的在职研究生教育课程,其中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区域规划与招生引。

    166阅读

    2015-11-17
  • 教育部:扎实推进依法治考 全力保障研考安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11月26日。

    117阅读

    2015-11-30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开设在职研究生教育以来,就取得了很大成效,并且也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在多个领域展开招生活动,想知道2016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时间

    210阅读

    2015-11-30

我要提问

提交即同意《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招生学院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

热门常见问题

更多

热门标签

相关搜索

在职研究生工具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之家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之家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之家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之家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之家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之家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之家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之家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之家。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之家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之家。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之家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之家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之家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6-90680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