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郑州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通知
2015郑州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通知
据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老师介绍,目前2015年郑州大学GCT分数线以及复试安排工作已经公布,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详细内容:
郑州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考试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大类别 | 报考学院 | 报考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 | 2015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 | |||
非工程类 | 法学院 | 法律硕士 | 203 | 40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硕士 | 126 | 40 | |
公共卫生学院 | 公共卫生硕士 | 113 | 30 | |
工程类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222 | 3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工程 | 208 | 30 | |
化工与能源学院 | 化学工程 | 210 | 30 |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 | 210 | 30 | |
控制工程 | 234 | 30 | ||
建筑学院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220 | 30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208 | 30 |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220 | 30 | ||
软件工程 | 228 | 30 | ||
网络中心 | 计算机技术 | 172 | 30 | |
土木工程学院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96 | 30 | |
水利与环境学院 | 水利工程 | 196 | 30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206 | 30 | ||
药学院 | 制药工程 | 210 | 30 |
凡单科和总分均达到上述分数线的考生请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9:00—12:00
2.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松园研究生创新中心一楼大厅(亭云路西头)
3.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复印件(两份)。
② 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两份)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两份(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验证有效期要在2016年1月15日之内,以便核查);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两份)。
【特别强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部队院校本科学历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将一律不予录取。
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三份),表中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和电子照片上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在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同时加盖省级人事部门审查意见;政法系统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在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同时加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表请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
【特别强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专业课考试
时间:2016年1月9日下午14:30-17:30(政治课:14:30-16:30)
考场安排:见附件
四、面试安排
详见各招生单位具体通知
五、报考条件
1. 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3.公共管理硕士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4.公共卫生硕士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六、其他事项
我校不寄发复试通知书,凡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携带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和面试。不参加资格审查、复试者,或政治理论、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9日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热门简章
-
郑州大学获批5项河南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在河南省首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评选中,郑州大学5门研究生课程获批河南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93阅读
2015-12-17 -
郑州大学科研基础坚实,各类科研机构多达几百个,其中多个研究中心及基地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和科研开发能力,根据相关规定及需求,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开设了项目管理课程。
432阅读
2015-12-08 -
据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老师了解,郑州大学在2000年是由三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同时也是第一批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随着在职研究生的发展火热,那么2022年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有哪些?
2016阅读
2015-12-02 -
2015宁波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通知,目前,很多院校GCT分数线以及GCT复试安排通知已经公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宁波大学GCT分数线以及复试方面的安排通知。
334阅读
2015-12-29 -
2015浙江理工大学GCT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通知,目前,很多院校GCT分数线以及GCT复试安排通知已经公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浙江理工大学GCT分数线以及复试方面的安排通知。
443阅读
2015-12-29
-
答
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每年几月开始上课? 郑大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该校学科涵盖类别非常广泛,涉及哲学、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许多报考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并不清楚该校的上课时间,那么,郑州大学在职
-
答
郑州大学在职博士报考条件是什么? 郑州大学是我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先后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人才。为了满足社会不同人士的晋升需求,郑州大学开展了大批在职博士教育专业,意向报考郑州大学在
-
答
2016年报考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有哪种方式? 郑州大学发展至今,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人才,独特的教学方式,雄厚的师资力量等都是在职人士得以青睐该校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原因。在职研究生新政策颁布之后,意向报考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的考生产生了观望态度。考生们对于
-
答
2016年郑州大学MBA现场确认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目前,2016年郑州大学MBA联考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展开,选择郑州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正在积极的准备着各方面事宜,其中郑州大学MBA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尤为重要。那么,2016年郑州大学MBA现场确认需要
-
答
报考郑州大学MBA现场确认时要工作证明吗? 2016年郑州大学MBA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展开,选择郑州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开始准备现场确认时所需的材料。考生在准备郑州大学MBA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过程中,对于是否准备工作证明产生了疑问。那么,报考郑州大学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