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
土地资源管理
  • 简章:1篇
  • 学费:¥2.98~2.98万
  • 学制:2~2年
  • 授课:网络班
  • 招生地区:江西
招生方式
  • 如今,有部分从事土地资源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总是感觉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就读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便是不错的选择。关于2024年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本文为大家详细解答。

    456阅读

    2023-11-23
  • 近些年,很多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相关领域工作的人员,若想要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就读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是比较不错的。关于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的招生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本文为大家详细解答,仅供参考。

    184阅读

    2023-09-16
  • 如今这个社会,对于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不能够提升自己,最终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所以报考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的人员每年都在增加。那么,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双证有哪些学校可以报考?招生时间是什么时候?下文详细介绍。

    105阅读

    2023-04-23
  • 在职研究生的招生专业门类逐渐广泛,很多在职人士通过就读获得提升,其中一些专业得到了大家的青睐,例如土地资源管理。那么,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几月报名?报名官网入口在哪里?接下来介绍一下。

    165阅读

    2023-02-15
  • 土地资源管理是当下较为热门的专业,很多从事相关领域的人员,若想要从竞争中脱颖而出,争取到更好的工作和更高的待遇,就读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是比较不错的。近期有部分想报考的人员在咨询土地资源管理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哪个学校在招生,什么时候可以报名,本文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497阅读

    2023-02-04
  •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职场的工作要求和入职门槛也越来越高,于是有部分人员通过攻读在职研究生课程来提高自身专业技能,从而获取心仪的工作岗位。目前,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较受大家热爱,该专业采用的招生类型为同等学力。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招生流程,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262阅读

    2021-11-23
  • 据了解,不少在职人员为了获取较好的发展前景,于是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在职研究生课程来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而这种课程班设有多门专业,其中包括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关于该专业的招生时间,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501阅读

    2021-11-10
  • 现如今,许多在职人员为了提高自身文凭,于是纷纷选择攻读在职研究生课程。目前,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较受大家热爱,该专业采用的招生类型为同等学力。关于该专业有哪些院校值得选择,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206阅读

    2021-11-02
  • 在这个看能力的时代中,面对自身不足的地方,要想办法弥补,这样才能有效提升能力,便于获取较好工作机会和待遇。而就读在职研课程,是个提升能力的好方法。接下来,本文为大家介绍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在江西地区的招生情况。

    257阅读

    2020-06-01
  • 近些年,随着在职教育的改革发展,这种教育类型的招生途径也有所增多,所以有些想学习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的人纷纷进行咨询,那么该专业在职研究生主要以哪些途径招生呢?下面本站老师来进行介绍。

    229阅读

    2019-08-22
  • 在职研究生是我国近几年设立的新型教育模式,针对人群大多都是有着稳定工作的职业者,而且经过多年的发展,开设这种教育模式的院校和课程都在不断壮大,其中有目前最受欢迎的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很多人想要了解它的招生地区有哪些,对此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222阅读

    2019-03-10
  • 随着人们提升意识的增长,很多人不再固守原有的专业储备,开始进行在职研修,现在有学员关注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想要报考,可是却不太了解其招生条件,下面来做一下具体的介绍。给这些报考者提供一些报考资讯。

    264阅读

    2019-03-09
  • 随着国内在职研趋势的增加,不少人士为取得更好就业前途,选择了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就读。那么该专业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有哪些?下面老师为诸位简单分析下。

    321阅读

    2019-02-27
  • 南昌大学开设的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学费为学制2年,学费25900元,授课方式较为灵活,利用网络授课,对于异地的学员来说是最好不过了。

    227阅读

    2019-02-23
  • 南昌大学作为我国的知名高校,如今也将在职教育纳入麾下,自从开设了一些热门的课程之后,报考人数也在不断的增加,近期就有不少的同学想报考该校的土地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对此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它的招生情况

    286阅读

    2019-02-22
全国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06-90680

全国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在线报名

姓 名:
手机号:
专 业:
错误提示
提 交

热门学校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
  • 1
  • 2
  • 3
  • 4
  • 5

热门简章

更多

热门常见问题

更多

最新文章

更多

在线问答

更多

在职研究生工具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