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
人力资源管理
  • 简章:4篇
  • 学费:¥2.20~4.80万
  • 学制:1~2年
  • 授课:网络班 周末班
  • 招生地区: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广东 四川
  • 中科院心理所是国家办的我国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心理学研究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现院校有着雄厚的师资及完善的教学设备。新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人力资源是企事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178阅读

    2013-11-26
  • 上海大学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适应改革开放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加速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级管理人才。

    167阅读

    2013-11-25
  • 中国科学院心理所是我国举办的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心理学研究机构,同时也是科学院重点支持的单位之一。它不仅是我国心理科学实验研究和创新工程基地,同时也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

    187阅读

    2013-11-12
  • 上海大学经济管理中心是上海大学创办,针对国内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的需求,为适应企、事业单位向着全球化、国际化的方向迈进,提升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和运作机制,加速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级管理人才。

    192阅读

    2013-11-11
  •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国经济和企业面临着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历史任务。因此迫切需要培养大量具有国际视野,能引领企业创新与发展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175阅读

    2013-10-30
  • 中国社会科学院开设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主要方向有劳动关系与社会经济、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师、国际职业规划师、劳动经济与组织行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等,具体课程内容如下:

    251阅读

    2013-04-15
  • 浙江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是东南沿海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校园环境幽雅,与西湖美景交相辉映,是治学成才的理想园地。学校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和博士生导师为中坚。

    248阅读

    2012-12-10
  • 中国科学院主要开展心理和行为规律及其环境与生物学基础的研究,为心理学服务国家、造福人民,不断做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创新贡献。

    239阅读

    2012-12-06
  • 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毕业后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那么,清华大学是如何安排学习的呢?

    357阅读

    2012-12-03
  • 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清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宗旨的整体学习方案,作为对企业高层培训后的有效补充,形成了对企业发展的全面智力支持系统。

    190阅读

    2012-11-20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院校介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迅速扩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国内外都享有声誉的著名学府。

    254阅读

    2012-11-14
  •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与教育部同级的国家直属科研机构,起点教育为硕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经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批准成立的全国一流的人文社会科学。

    229阅读

    2012-10-30
  • 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随着全球范围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的开发与管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培养既能全面了解经济学和管理学,又能系统掌握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操作.

    181阅读

    2012-10-29
  • 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国家重点高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

    231阅读

    2012-10-15
  • 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 为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具备丰富的管理学和心理学知识的高层次人才,浙江大学理学部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整合教育资源。

    278阅读

    2012-09-26
  • 北京邮电大学人力资源高级研修班招生报名中

    383阅读

    2012-06-18
全国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06-90680

全国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在线报名

姓 名:
手机号:
专 业:
错误提示
提 交

热门学校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
  • 1
  • 2
  • 3
  • 4
  • 5

热门简章

更多

热门常见问题

更多

最新文章

更多

在线问答

更多

在职研究生工具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