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很多在职研究生的学员来说,为了提高学员能够顺利学习还能工作的能力,做了一些时间的调整,那么这些调整对于在职人员来说有什么作用呢?就来看看它的变化是什么?这种改变对考生来说的作用是什么呢?信息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帮你了解。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放宽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课程考试及国家统考的年限限制,并进一步明确上述渠道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对象除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外,还有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为了规范此项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1998年制定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规定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条件和具体程序。其中就包括了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申请人员学习研究生课程方式不限,但“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对上述年限规定进行了放宽。这一调整更加适应大部分人在职学习提高的特点和终身学习理念的要求,必将减少在职人员学业和工作相互影响的矛盾,为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了更加合理、宽松的学习空间。
此外,此次政策调整还扩大了申请人的范围。在原来“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了“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同时规定前置学位是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此项调整扩大了申请人群的范围,为更多的有深造需求的人员提供了机会。
由此看来,这次政策的调整为更多在职人员提供给了更有利的机会,相信您也很高兴有了这样的调整对自己的学习和工作都有帮助吧。在职研之家提供更多的信息供考生了解。欢迎您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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