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考试已经全部结束,现在考生正在面临这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GCT复试,目前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GCT分数线已经公布,而且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复试工作已经马上开始,下面就由在职研究生之家招生老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下: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GCT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通知
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复试分数线:
201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为:法律专业综合不低于110分,英语不低于48分,总分不低于170分。
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复试时间:
2015年1月16日报到,1月17日参加复试。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各证原件在资格审查后交还考生本人。
(二)《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的考生,须由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三)学历、学位复核。
1、学历认证:复试结束后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向教育部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提交本科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并将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于2015年1月25前寄到我办(具体认证办法请查询学信网)。
2、学位认证报告:鼓励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作学士学位认证,同等条件下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优先录取。具体认证办法请查阅学位网,学位认证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
(四)复试考试费200元。
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复试及录取安排:
(一)2014年在职法律硕士复试为差额复试。
(二)我复试报到时将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法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三)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被确定为拟录取者,由我办发放拟录取通知。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正式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将于2015年3月初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3月底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向我办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复试报到地点: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4楼425室,法学院 联系电话:0773-5829293,联系人:李老师。
以上就是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GCT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通知,马上就是面临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复试,现在考生一定要抓紧时间好好准备复试备考,而且考生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在职联考复试,过期是不在办理了,考生一定要谨记!如考生还有什么疑问,可免费咨询网站在线老师。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