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网温馨提示:2013年考研报名已经开始截止在本月31日,考生们在确定报考院校及专业后及时报名,同时还需了解报考资格的相关规定。以下提出的有关信息还希望考生们重点关注。
第一、本科学历的考生需注意:据悉大多数院校对考生们是否取得学士学位并没有要求,但特殊院校在学位证书问题上是有限制的,例如北京大学。如果没有取得学位证书的考生在报考所需院校前要仔细审阅相关招生简章。
第二、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三类:国家所承认的学历本科结业生;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大专生(包括普通高校以及成考、自考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形式的专科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针对同等学力的考生来说,在复试规定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程之外有些院校在报考资格上还有其他要求:不允许跨专业报考;获得四级证书或新四级考试成绩能够达到该院校的规定分数;发表论文;修满报考院校主要课程。提醒:因各个院校的要求不同,还请考生根据自己报考院校的简章来定。
第三、报考专业学生学位以及特殊专业的考生。例如专业硕士学位中法律硕士必须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才可以申报,而MBA则需符合:大专毕业后至少5年的工作经验;本科毕业后3年或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只要求2年或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第四、需要“校验码”的考生。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资深老师提醒考生们:在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的考生分为五类:推荐免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属于以上类型的考生必须在网报之前在有关部门即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后,再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部门领取校验码。
10月份对于考研生来说是备考的重要阶段,大家要抓紧时间顺利完成报名,在此期间情绪也是最易发生波动的,注意调节善于坚持是考研人必备的精神。想要了解更过关于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及相关信息欢迎登陆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网,我们的咨询老师会为您详细解答。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