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考研调剂即将开始,在2015年考研初试中没有发挥好的考生可以进行2015年考研调剂。现在2015年温州大学考研调剂生接收信息通知已经公布,有意向调剂到温州医科大学的考生可以及时联系院校进行调剂,下面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老师为大家介绍一下2015年温州医科大学考研调剂生接收信息通知。
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消息,接收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温州医科大学今年仍需要部分调剂考生,调剂工作预计将于3月中下旬或4月初国家调剂网开通后正式开始,应广大考生要求,现将调剂工作说明如下:
一、调剂温州医科大学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达到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温州医科大学属一区)。
(二)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一律不接收专接本、专升本、成考生和自考生的调剂。
(三)调剂临床医学专业者,必须具有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学习的背景。
(四)考试科目中无西医综合,不能调温州医科大学含西医综合考试科目的临床医学专业。
(五)考试科目中无数学一(或数学二),不得调剂温州医科大学含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
(六)必须专业对口,如本科为中西医结合、中医类专业不得调剂西医类专业;本科为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背景考生限调剂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型)、基础医学、理学专业;本科为护理专业限调剂护理学、基础医学专业、理学专业。 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招生简章备注栏各专业报考说明。
二、调剂温州医科大学考生的部分优惠条件:
(一)来自“985”、“211”等高校的优秀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的优秀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剂。
(三)温州医科大学为研究生提供较好的条件,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奖助体系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温州医科大学公布生源余缺信息
一般在国家硕士复试分数线下达后5天内,温州医科大学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网”)和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网公布生源余缺信息。请有调剂需求者密切关注以上网站。
(二)考生填写调剂志愿
国家线下达后,请每位调剂生务必到国家调剂网正式输入“调剂志愿”,在国家调剂网中的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择调剂学校——温州医科大学;
第二步:选择学院;
第三步:按本人的意愿选择调剂专业和研究方向,提交即可。
专业代码前三位为105或085为专业型专业,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71、083、100为学术型专业,务必正确填报。
(三)温州医科大学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温州医科大学根据相关规定在国家调剂网中严格审查调剂申请,根据专业余缺情况择优调剂,同时通过国家调剂网进行复试通知,调剂生接到通知后务必于8小时内回复,未回复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2014年国家硕士复试分数线公布时间为3月18日,2014年国家调剂系统开通时间3月25日至4月30日,2015年相关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请随时关注温州医科大学网站的最新招生动态。
(三)保持通讯手机或电话联系畅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办公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公室
电话/传真:0577-86689753
联系人:刘老师、 金老师 Email: wmczs@126.com
微信平台:wzykdxyjsy 网址:—研究生招生
温馨提示:温州医科大学于2月27日开学,在此之前请通过邮件咨询。
以上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老师为大家介绍的2015年温州医科大学考研调剂生接收信息通知,有意向调剂的考生可以联系院校进行调剂,如果考生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网站在线老师,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